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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泰资源公开招标竖井建设工程
发布时间:2014-07-03
阅读次数:589

银泰资源立足现在,规范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矿山建设,合理利用花敖包特矿山资源,提升存量矿山的采矿能力。同时放眼未来,公司对未来增长进行了筹划,对新增储量提前布局,统筹兼顾拟统一建设全新的采矿系统,现决定对采矿竖井建设工程进行招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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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招标条件

本招标项目“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花敖包特矿技改主井及1#副井、2#副井掘砌工程”,项目业主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,招标人为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
2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2.1工程地点:花敖包特矿银铅矿矿区

2.2工程内容:主井及1#副井、2#副井掘砌工程

2.3工期:预计2014年8月底开工,2015年8月全部完成井巷技改项目(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进度以最终招标合同为准)。

2.4招标范围:本次招标设置三个合同标段。

2.5招标内容:竖井、硐室、马头门、人行绕道、摇台基础等掘进、竖井砼支护等。

3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: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2级及以上资质。

3.2财务要求:近3年无亏损。

3.3业绩要求:具有承担本项目资质,提供近3年(2011年-2013年)承担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。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
3.4 信誉要求: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。

3.5 项目经理(建造师,下同)资格:矿业建造师,级别贰级或以上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(A类)。

3.6 技术负责人资格为中级或以上职称。

3.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。

3.8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或全部标段投标。

4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4年7月5日至2014年7月15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向招标人报名,初审合格后,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。

4.2 申请人还需在上述时间内提供:

1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;

2)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(有效证件);

3)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(有效证件);

4)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(有效证件);

5)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(有效证件);

6)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表(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);

7)银行资信证明(AA以上),开具时间为初审期限前一个月内;

8)并提供本款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。

5、发送投标邀请书

5.1 招标人收到申请人的招标申请及上述规定资料后,于申请截止日后10个日历日内向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发送投标邀请书。未收到邀请书的单位,为不符合招标条件,招标人将不再另行通知。

5.2 逾期未报名的申请人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
6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。

7、联系方式

招 标 人: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

地 址: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东段136号内蒙古地矿9层901室

邮 编:024005

联 系 人:刘少武

电 话:13948681117

传 真:0476-5952125

邮 箱:lsw9852@163.com